BGW 世界大族谱协会论坛东亚中国大族谱台湾大族谱人物传记 → 19501012-99997陈水扁,律师出身,为台湾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曾任海商法律师、台湾地区第十任和第十一任总领导人(2000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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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12-99997陈水扁,律师出身,为台湾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曾任海商法律师、台湾地区第十任和第十一任总领导人(2000年-2008年)  发帖心情 Post By:2014-07-08 13:33:47 [只看该作者]

陈水扁(1950年10月12日-),律师出身,为台湾民主进步党籍政治人物,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曾任海商法律师、台湾地区第十任和第十一任总领导人(2000年-2008年)。历任民主进步党第十任和第十一任党主席、台北市议员、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台湾地区领导人等职,因涉有贪污及洗钱,而被确定判刑20年,目前在台中培德监狱病院内服刑。
人物关系




纠错
   
中文名陈水扁
别    名阿扁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地台湾台南县官田乡
出生日期1950年10月12日
职    业律师
毕业院校台湾大学法律系
信    仰台湾独立
代表作品《台湾的十字架》、《世纪首航:政党轮替五百天的沉思》
重要事件1977-1979年参与“美丽岛”事件
所属政党民主进步党
血    型O型
祖    籍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
目录
1人物简介
? 相关经历
? 早年经历
? 重大事件
? 主要著作
2政治生涯
? 从政初期
? 立法委员时期
? 台北市长时期
? 台湾领导人时期
3卸任之后
? 贪污洗钱案
? 牵连案件
4弊案审判
? 案情进展
? 检方证据
? 邱毅担心
? 回顾
? 裁定延押
? 被判无罪
? 正式服刑
? 判决结果
5各方反应
? 美拟没收房产
? 民进党中央
6控告奥巴马
7狱中患病
8告洋状实
9最赚钱囚犯
? 狱中“养家”
? 批蓝骂绿
10自杀未遂
11手术切除扁桃腺
? 双侧扁桃腺被切除
? 尿失禁换裤十多条
1人物简介
编辑

陈水扁出生于1950年10月12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市官田区,祖籍为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

陈水扁
1981--1985任台北市议会议员,1987--1989 、 1991--1996 任民进党中执委 ,1987--1989 、1996 至今任民进党中常委[1] ,曾任民主进步党第10-11届党主席(2000年 - 2008年)、1989--1994任“立法委员”,1993 任“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1994--1998 任台北市市长,2000年5月20日就任领导人, 2004年竞选连任领导人。1969年6月,陈水扁以高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于同年8月以第一志愿考取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系。
2000年陈水扁竞选台湾当地区领导人大选并顺利当选第一位政党轮替的民选领导人,此后媒体称他为“台湾之子”。2004年3月19日领导人大选遭遇枪击,是为319枪击案,陈水扁以0.228%差距险胜对手。
由于“阿”字后面加尾名是闽南语人名简称的习惯用法,多用于亲友间对平辈和晚辈的叫法,故自称“阿扁”以表现亲民作风。而台湾媒体习惯称陈水扁所领导的台湾当局为“扁政府”。
陈水扁是台湾第二位民选领导人,也是首位非中国国民党党籍的民选领导人,任内积极推动台湾的“正名制宪”运动以及“台湾加入联合国”活动,于经贸方面则采取“南向政策”及“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架构。
陈水扁学业,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1963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从隆田小学毕业,并获得“市长奖”,被保送至曾文中学初中部(现为麻豆国中)。1966年6月,陈水扁以初中第一名毕业直升至曾文中学高中部,次年台南一中。1969年6月,陈又以高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于同年8月以第一志愿考取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民代”增补选举,受著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并不顾家中反对而退学。次年8月,陈水扁以唯一志愿、全系最高分被录取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在大学期间,陈水扁非常活跃,曾先后任台大法律系刊“法讯”总编辑、法学院刊物“台大法言”社长[1] 。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
卸任领导人职务后,在2008年11月12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为由收押禁见,成为台湾历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领导人。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剥夺公权终身,之后2009年9月24日于台湾高等法院第四度被判延押,2009年10月9日陈水扁委任律师团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开羁押庭,直至2009年10月10日于台湾高等法院凌晨00:40分再度宣判第五度延押。2009年12月17日台湾高院以陈水扁涉嫌重大贪污,且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再度羁押陈水扁2个月,羁押期至2010年2月23日期满。至此陈水扁第六度延押。二次金改起诉后2010年2月8日高院第七度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2个月。2010年4月16日 台湾高等法院第八次作出裁定,再延押陈水扁2个月,续羁押至6月23日。截止2010年6月11日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于11日上午10时许作出二审宣判,陈水扁判刑20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判14年。由于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因此陈水扁的刑度高于11年但低于19年。陈水扁成为台湾首位因案入狱的前领导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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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经历

1976~1989年 华夏海商法事务所负责律师

陈水扁
1981~1985年 台北市议会议员
1987~1989年、1991~1996年民进党中执委
1987~1989年、1996年至今民进党中常委
1989~1994年 “立法委员”
1990~1993年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1994年 “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2、1994年 “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台北“北门扶轮社”副社长
1994~1998年 台北市市长
2000~2004、2004~2008年 台湾领导人
早年经历

1950年,陈水扁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市官田区,祖籍为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父亲陈松根,母亲李慎,陈水扁为长子,下有1弟2妹。陈水扁本来要取名为“陈水遍”,是陈父拜托麻豆区保济寺的定妙师父取的,后来登记户口时,户政人员误为“扁”字,于是便将错就错下来。陈父以当人家的佃农与长工为生,家境属于三级贫户,即贫户中的最贫级。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陈水扁很早就知道要力争上游,因此格外努力读书,加上天赋过人,所以自小学开始便经常是第一名。

陈水扁
1969年台南一中毕业后,同年9月陈水扁考入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不久休学,一年后(1970年)重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大学时代的陈水扁依然成绩优异,陆续得到水泥公司、农会、佛教、狮子会、国民党等各种奖学金的资助,1973年大学三年级时更以律师状元的成绩考取台湾律师资格,成为当时台湾最年轻的律师。
大学期间,陈水扁参加了一次旅北同学会,在会上遇到了曾文初中小他一届的学妹吴淑珍认识并开始交往。吴淑珍当时就读中兴大学地政学系(现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然而吴淑珍出身医师家庭,家境富有,与陈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吴家家长并不看好这段恋情。
1974年,陈水扁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因天生右手肘外弯过大而免服兵役,遂得以直接投入职场,开始律师的工作。
1975年,陈水扁与吴淑珍结婚。
1976年在岳父吴昆池的资助下成立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业绩蒸蒸日上,经济情况大有改善,并曾为长荣海运担任法律顾问,并与曾担任过“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的陈长文博士在法庭上交过手,长女陈幸妤出生。而“美丽岛”事件发生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直到此时,陈的人生才发生重大转折,一头撞进了政治圈。
重大事件

1985年:蓬莱岛案判决一年徒刑民事赔偿200万 1985年:辞台北市议员宣布拒绝上诉以示抗议
1985年9月:获党外推荐参选台南市长
1985年11月:落选台南市长
1985年11月18日:谢票时妻子遭受政治车祸下半身瘫痪
1986年9月:民进党成立
1986年12月:吴淑珍代夫参选立委,当选
1987年2月:出狱,宣誓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末代增额立委
1990年1月:任党团第一任干事长
1990年2月:提出废除刑法100条
1990年12月:任福尔摩沙基金会董事长

陈水扁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3年10月:揭发李庆珠甲考舞弊案
1994年12月:当选台北市市长
1998年:准备竞选连任台北市市长
1998年12月5日:落选台北市长
2000年3月18日:当选台湾最高领导人
主要著作

2009年,《台湾的十字架》
2009年,《关不住的声音》
2政治生涯
编辑

从政初期

1979年底的美丽岛事件是陈水扁踏入台湾政坛的契机。为美丽岛事件被告延揽律师的张德铭找上了陈水扁,希望陈水扁能挺身出面辩护。由于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政治气氛十分紧张,所以陈水扁虽有意愿但不敢冒然应允。陈水扁请教了大学恩师的意见,但未获得支持。之后他询问妻子吴淑珍的想法,吴淑珍支持陈水扁为人权发声,于是陈水扁成为美丽岛事件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美丽岛事件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共有15位律师,因本案而声名鹊起,其中多人后来都成为党外运动的要角,例如张俊雄、江鹏坚、尤清、谢长廷、苏贞昌等等,陈水扁也从此开始积极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陈水扁参选台北市市议员,并以最高票当选。
1984年,陈水扁担任由黄信介等人创办的蓬莱岛杂志社社长。
1985年,陈水扁辞去台北市市议员职务,回故乡台南代表党外人士竞选台南县县长。激烈的竞选期间吊着点滴躺在担架上于政见发表会场做悲情诉求,最终以约1万票的差距败于国民党籍参选人李雅樵。败选翌日,妻子吴淑珍在陪同谢票的行程中遭工人张荣财所驾驶的拼装车撞伤,导致下半身永久瘫痪,胸部以下丧失知觉。虽然事后调查认为此案纯属不幸的交通意外,陈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诉,但此后陈水扁仍屡屡宣称“吴淑珍遭来回辗压3次”,是一起“国民党策划的政治车祸”,得到了许多人的相信、同情与支持。
1986年,因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冯沪祥论文抄袭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学者举证历历,当时蓬莱岛杂志“以翻译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陈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上诉后改判8个月徒刑。同年,吴淑珍当选台湾“立法委员”,陈水扁次年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
1987年,加入民进党并当选为中常委。
1989年,陈水扁当选台湾“立法院”的“增额立法委员”,成为民进党党团干事长。
1992年,陈水扁连任“立委”成功。

陈水扁
立法委员时期

1990年7月,陈水扁在担任“立法委员”期间,受民众和各党派的“国会”助理肯定,为“增额立委”问政绩效最佳的一位。
1990年到1991年,在参加“立法院国防委员会”期间,主持编撰了《国防组织法》草案,并揭露多起“国防”军购弊案,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拉法叶军购案。
1991年,担任“立委”期间并以“国防委员会”身份,有意与中国大陆军方举办座谈会。于1991年7月21日到1991年7月26日参访北京,并在北京军事博物馆及天安门广场留影。
1992年3月,成为第一位在野党“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7月,获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评选为台湾“国会”风云人物。
台北市长时期

1994年,升格为“直辖市”后的台北市长首次进行市民直选。陈水扁在民进

陈水扁(左)与吴淑珍
党内初选击败对手谢长廷,获得民进党提名为台北市长候选人。由于当时国民党刚刚分裂,新组成的新党推举呼声较高的赵少康参选,那时国民党依然派出自己的候选人黄大洲,导致亲国民党系(即后来所谓的“泛蓝联盟”)选民选票分散,使得陈水扁能够当选市长[1] 。市长选举期间,许多有关国民党主席李登辉暗助陈水扁的传言(弃黄保陈)也时有耳闻。选举结果由陈水扁以615090票当选市长,由于新党是从国民党分裂而出,而赵少康与黄大洲的选票总合大过陈水扁,因此一般政论家都认为陈水扁的胜选是由于国民党分裂的缘故。
1996年荣获韩国庆南大学荣誉法学博士、俄罗斯经济学院经济学荣誉博士。
1996年3月21日,陈水扁市长将“台湾领导人办公室”前的介寿路改名为凯达格兰大道,旁边的广场改名为凯达格兰广场。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陈水扁寻求连任,国民党为了重新赢回市长,推出马英九参选,新党则推出王建煊参选,由于有了1994年的选举经验,反对陈水扁的支持者为了选举能够胜利,将选票集中投给马英九,尽管陈水扁台北市长任内满意度达八成,仍以688,072票败给马英九的766,377票落选。陈水扁在选举曾以台湾土狗和贵宾狗比喻自己和竞选对手贵贱之分,一般认为蓝营整合成功及弃保效应造成陈水扁的落败,投票当晚当支持者确定陈水扁落选时,开始支持陈水扁参选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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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领导人时期

1.首次竞选领导人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落败之后,同年底入府晋见时任领导人的李登辉(当时为国民党籍),李登辉公开推荐一篇《从摩西到约书亚》的文章给陈水扁,引发舆论对“谁是李登辉的约书亚”的广泛讨论。1999年陈水扁出访外国进行“学习之旅”,并出版《台湾之子》自传书为其参选2000年台湾领导人大选铺路。但当时民进党有所谓“四年条款”的内规,即规定党内同志不得在四年内参选不同公职,此乃民进党为维持有限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及避免“骑驴找马”的投机心态而设下的,陈水扁由于先前已选择参选台北市长,所以理论上已无法参加领导人党内初选,不过因为陈水扁具有高度民意,所以部分民进党人士有意专为陈水扁修改四年条款。虽然陈水扁本人公开吁请民进党同志勿为其一人量身订做规定,也口头表态支持许信良出马,但实际上台面下的动作暗潮汹涌,最终在大老黄信介等有力人士的运作下,民进党通过修改四年条款使陈水扁得以解套参选。同年7月,陈水扁在民进党党内初选胜过许信良,获民进党提名为领导人候选人。许信良之后退党参选。
2000年领导人大选时国民党又一次分裂,国民党提名时任“副总统”的连战参选,前台湾省长宋楚瑜则退党参选。选举过程中,宋楚瑜的选情原本被看好,但在国民党议员揭发“兴票案”丑闻后急转直下,选举结果最终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领导人,胜过第二名的宋楚瑜30万票。陈水扁于5月20日就任第10任领导人,实现台湾的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

陈水扁
2.打压TVBS难遂其愿
抹黑祖国大陆,激发不明真相的民众仇视大陆。陈水扁当局指责TVBS电视台是百分之百的中资公司,还点名其董事长梁乃鹏曾在1997年至2000年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广播事务管理局主席,质疑梁乃鹏是所谓“中国派来台湾侵略的先遣部队”。陈水扁当局打压TVBS电视台,是警告其它媒体勿揭其“短”的预警动作,也是污蔑大陆的敌对举动,更是干涉新闻自由的粗暴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很不得人心,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正引起台湾民众的极大义愤。台湾民间拟发动6万多人声援TVBS电视台,台湾大学黄光国教授则指出,假设当局把TVBS的牌照吊销,他们将发动罢免陈水扁的运动,一致声援TVBS,反对当局压制新闻自由。
3.唐飞内阁
台湾当局的“内阁阁揆”之“行政院院长”一职,原本希望由在大选中助陈水扁一臂之力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担任,但是在李远哲拒绝后,面对变成在野党的国民党在“立法院”占有多数席次,为了安定政局,故提名国民党籍,行将卸任的“国防部部长”唐飞担任阁揆,并于2000年5月20日上任。然而续建核四与否的争议愈来愈大,加上八掌溪事件的发生,唐飞“内阁”支持率降到低点,面对民进党秘书长吴乃仁的炮轰,结果唐飞于2000年10月6日辞职。
4.张俊雄内阁
第一次
唐飞以后,由“副院长”张俊雄于2000年10月接任“行政院长”(时民进党在“

陈水扁
立法院”席次占少数),主掌“行政院”。由于宣布停建核四的结果,朝野开始紧张。
在停止兴建核四问题中,陈水扁坚持停建核四。当时的国民党主席连战正与总统陈水扁会谈(媒体称“扁连会”),会中连战说服陈水扁续建核四;扁连会结束一小时后,行政院马上宣布停建,导致国民党籍与亲民党籍立法委员认为陈水扁玩弄两面手法,提案罢免总统。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释字第520号解释文:“行政院没有不执行立法院通过法案的权力。”后,陈水扁于是让步,宣布续建核四。 “核四停建”决策的代价,经建会日前在审查核四建厂追加预算案时,官员就发现核四停建110天,除了要追加543亿元外,每延后一年估计替代发电的燃料成本将增加200亿元,5年燃料成本增加逾1000亿元。由于核四停建损失惊人,当时主持预算审查的“经建会”副主委还特别要求对外保密,但消息还是泄漏出来。
2001年12月的立委选举,国民党的席次因亲民党的挑战而大幅滑落,民进党成为“立法院”最大党,完成党内所托任务的张俊雄遂于2002年1月末,依宪法以阁揆身份向总统负责为由率领内阁总辞,后总统再任命时任台湾领导人办公室秘书长的游锡堃接任。
5.游锡堃内阁
2002年,游锡堃初掌行政院时,自许全体阁员应向蒋经国内阁看齐,并积极推动大建设(如台湾高铁、北宜雪山隧道、苏花高速公路、西部各县横向的快速公路),自号“战斗内阁”。
陈水扁曾经反对党政合一,然而就任后兼任民进党主席。该提案由谢长廷提出。
同年年底,发生农渔会信用部风波,曾经向陈水扁三次请辞,结果被慰留。
2004年,陈水扁成功连任总统,游锡堃获续任行政院长,并期待年底立法院选举胜利得以续任。然而由于年底立法院选举,民进党高额提名,国亲新票源大部整合,因此泛绿阵营未能过半,游锡堃辞职以示负责。
6.角逐连任
2004年3月20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11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国民党和亲民党的组合在2003年2月14日确定连宋配。2004年3月19日,陈水扁与其竞选搭档吕秀莲于台南游行造势途中,发生枪击案,陈水扁只受到肚皮擦伤。枪击案曾请国际知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返台进行鉴识。

陈水扁
2004年3月20日,选举开票,陈水扁仅以0.228%之差险胜连任,蓝营政治人物和支持者认为枪击案影响了选情,才使陈水扁再度连任。对于枪击事件的真相认定,蓝绿双方存有极大的歧见,并由此埋下了台湾政治界的对立。对于此次枪击案的侦查,台湾旅美专家李昌钰返台协助调查证据,其鉴识报告指出,陈水扁的伤口是土制枪支造成,并建议以子弹追枪,以枪追人的调查方向。台湾当局刑事警察局专案小组依此追查,但最后并没有直接证据指出陈义雄涉案。他在2100全民开讲台南外景时公开批评陈水扁的执政,因而专案小组认为不满执政是其犯案动机之一。但因该凶嫌已经自杀身亡,真相迄今无法理清。
在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陈水扁竞选连任成功,以0.228%之差距击败对手连战,群众游行表达抗议,更衍生出邱毅等立法委员开车冲撞地检署,撞伤多名维持秩序之员警的案外案;连战并在落选的群众讲话上疾呼,提出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法院于2004年11月4日下午4时2分正式宣判,陈水扁当选无效之诉驳回,连战败诉,民进党籍候选人当选有效。
7.谢长廷内阁
游锡堃内阁于2005年1月24日总辞,游锡堃转任台湾领导人办公室秘书长,由高雄市长谢长廷北上组阁。
谢长廷担任行政院长前后,提倡和解共生,是为“和解共生内阁”并空下行政院副院长的位置给国民党江丙坤,国民党主席连战拒绝批准江丙坤出任。谢长廷任内,行政院大部分阁员都留任。谢长廷等执政党成员为节省选举支出,合议了2005年底的县市长选举可以合并基层的选举,即三合一选举。
8.苏贞昌“内阁”
2006年1月17日,谢长廷以总预算案覆议未获在野党支持为由向总统请辞,陈水扁批准其辞呈。谢长廷遂于1月23日宣布内阁总辞。1月25日,陈水扁任命前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为行政院长。苏内阁以“走正道、做实事”自许,是为“实事内阁”。渡过了台北高雄市长选举后,苏贞昌宣布参与民进党总统提名初选,与谢、游、

陈水扁狱中锻炼身体
吕三人竞逐总统提名,后来谢长廷胜出。由于竞选民进党总统提名失败,为了方便选举布局,苏贞昌于是2007年5月12日请辞,陈水扁批准其辞呈。
9.罢免案与倒扁声浪
2006年“中华民国国庆日”,民众发动天下围攻“倒扁”运动。2006年5月16日,台联党中央政策会在“扁政府执政6周年总体检与新期待”座谈会上公布,通过对国内100个民间社团进行的问卷调查得出结果,对于陈水扁2000年至2006年以来的施政,满意率只有5.8%,不满意率高达88.4%,陈水扁支持率从2000年前79%降到5.8%。
2006年6月,立法委员丁守中等人提案罢免陈水扁,连署者为全部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所属之党籍立法委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亲信与家人涉及诸多弊案是国亲两党提议罢免的主因。2006年6月27日表决时,民进党强势动员党籍立委不进场投票,台联则动员集体投废票,因此虽然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及无党籍立委皆投赞成票,但投票结果还是无法超过三分之二法定门槛,该“总统罢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举行罢免总统之公民投票。
2006年7月15日,多数亲绿人士与学者,发表“民主政治和台湾认同的道德危机”声明(七一五声明),呼吁陈水扁总统慎重考虑辞去职务,认为若陈水扁辞职,可为台湾民主树立难得的范例。
2006年8月起,在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的可能滥用与第一夫人吴淑珍女士的大批珠宝来源可疑以及女儿的管家支领国家薪水等丑闻后,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发动群众募款。施明德原先同意以和平静坐的方式发起“百万人民倒扁运动”、要求陈水扁总统下台,然而事态越演越烈,参与倒扁之民众情绪在施明德及多位政治人物的演说下越发激昂。演变成台湾史上空前百万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第一家庭贪腐,再来是移师台北车站,进而围城,最后被警政署调用外县市保警驱散。
10.张俊雄内阁
第二次
2007年5月,接替请辞的苏贞昌,重新回锅担任行政院院长,其内阁阁员仅就苏贞昌时期小幅更动。
2008年1月,打破宪政惯例:张俊雄内阁(或由陈水扁指示)先于1月24日依照宪政惯例总辞,却于1月29日撤回总辞案(或由陈水扁指示),一切内阁官员完全照旧。张俊雄内阁撤回总辞案的理由是“维持政局安定”。第二次张内阁为“看守内阁”。
此项“行政院内阁应于新任立法委员就职前总辞”的宪政惯例首见于1992年郝柏村内阁

陈水扁
,并由司法院大法官于1995年10月的释字第387号解释确立正式宪政效力;1997年宪法增修条文修订后,总统可不经任何副署地任命行政院长,但十余年来历任行政院长均恪守此宪政惯例,毫无例外--直到张俊雄第二任内阁。
11.外交政策
在两岸和外交政策方面,虽然陈水扁是一名台独理念坚定的政治人物,但在中共和美国等各方压力下他于2000年5月20日总统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四不一没有”的承诺,暂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中共对他的疑虑,当时中国总理朱镕基回应“四不一没有”,中共将对陈水扁“听其言、观其行”。一年之后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论,由于中共政府并不承认由中华民国台澎金马地区人民民主选举所产生的政治实体为一主权独立的国家,因此中共政府对陈水扁提出的这些宣示强烈抗议,后来陈水扁依照台湾民众的要求终止了“国统纲领”。2007年3月4日,陈水扁在出席台湾人公共事务会晚宴时,发表“四要一没有”,即“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要新宪、台湾要发展;没有所谓的左右路线问题、只有独统问题”。不过,他自己也曾表明,民间部分人士对于在他总统任期内把中华民国的国号改为台湾共和国表示,“要改国号,要把目前国号中华民国改为台湾共和国,必须经过四分之三国会议员同意,以目前来讲,支持民进党政府的席次不到国会半数,遑论要达到四分之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纵使有这些想法,但是客观的环境是做不到的。我不能够骗自己,也不能够骗别人,我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陈水扁在外交政策方面,还推出了“烽火外交”的政策,用大量金援友邦的方式,积极与中国大陆打邦交国争夺战,中华民国政府的邦交国的数量从陈水扁上台时的31个,减少为下台时的25个。陈水扁执政末期,爆发了有关金援友邦的“巴纽案”,导致了外交部长黄志芳下台,“烽火外交”的主要操控者邱义仁接受司法审查,并遭到检方收押。
由于陈水扁的外交政策多变,经常违背承诺,并不断挑动中共敏感神经,制造台海危机,也导致了与中共关系的紧张,中美政府同将陈水扁归类为“麻烦制造者”(troublemaker)。据民进党元老林浊水透露,布什非常讨厌陈水扁,并在2008年3月,在白宫内阁会议上讨论亚太事务时,美国总统小布什还曾骂陈水扁是“狗娘养的”(SOB) 。
12.经济与贸易政策
在经济议题上,虽然一些台湾民间企业界提出希望台湾与中国大陆“三通”,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但他也顾虑到由于台湾的国防安全,必须降低对中国大陆的经济依赖度,因此认为政府不应

陈水扁
该短期内积极推动。为取代西进政策,陈水扁亦提出“南向”政策,并鼓励台商到东南亚投资。在2006年的元旦讲话中,陈水扁提出用“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大陆经贸政策来取代以前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国亲抨击这是“锁国政策”让台湾的经济快速衰退。
同年春节所发表之演讲,表示要考虑废除已经束之高阁六年的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并在推动以中华民国名义加入联合国多年仍然失败后,改以台湾的名义加入。但在国际上,废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则违背了他的“四不一没有”承诺中的“一没有”条项,遭到泛蓝人士的猛烈抨击。而美国国务院则于1月30日在简报中,主动针对陈水扁的新春谈话发表声明,重申了美国对台政策“一个中国,台湾关系和三项公报”,反对任何片面改变现状的举动,并且表示“废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如同北京的反分裂国家法也是单方面地改变现状。2006年2月27日,在对用语进行修订后,陈水扁宣布国统会终止运作,国统纲领停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为此大力抨击,但美国方面也为此希望北京当局“别轻举妄动”,同时美国方面也要求台湾当局说清楚其国统会是否真的终止并取消其运作,之后更再三提出不希望两岸任何一方改变其现状而损其美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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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
2007年7月19日,所罗门群岛等三国常驻代表向联合国秘书处转交了陈水扁致联合国秘书长函,提出“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之申请书,但遭联合国立即退回,理由为联合国只受理非联合国会员国的新国家的申请加入案,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非国家,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也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所以不予受理。联合国副发言人冈部万里江发表说明:“由联合国两个会员国提出的台湾申请加入联合国案,因为违反了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文,因此信件无法被受理,并且由联合国法律事务厅退回。”
陈水扁推动“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案,引起美国和中共的高度紧张。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亲自来台,说明美国立场,即美国的立场没有任何改变,美国重申中美建交三个联合公报,重申“一中原则”,反对台湾独立,两岸问题须通过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解决,美国认为“台湾”、“中华民国”都不是一个国家。白宫国安会亚洲事务主任韦德宁说:美国发现民进党以“台湾”名义入联推动公投的作法,有点令人困惑。他说,由于台湾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加入联合国,也只会增加两岸关系的紧张,“推动这个公投有何用处?”所以美国认为毫无必要。台湾有很多政论名嘴认为,陈水扁推动这个公投案,纯属煽动族群,挑衅两岸,制造悲情,为民进党争选票的行为。

陈水扁发表台独演说
14.辞去党主席
在2008年1月12日的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前,民进党喊出稳定泛绿基本盘,放眼国会五十席的口号,但选举结果民进党遭受创党以来最大的惨败,在不分区与区域立委所获得的总席次仅27席,身兼民进党主席的陈水扁宣布辞去民进党主席职务。
15.高雄捷运外劳弊案
2005年8月高捷外劳弊案爆发,由于时任“台湾领导人办公室”特任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指控接受厂商招待出国,“中华民国”第一家庭和“台湾领导人办公室”的清廉在媒体的大幅报道这些事件下也开始遭到质疑,立法委员邱毅更时常在缺乏具体证据之下不断爆料出有关台湾领导人办公室及第一家庭的弊案和丑闻。由于此案被起诉者最后大多被判无罪,因而也有说法认为此案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上排除异己的手段。
16.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
2006年5月25日,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由于涉及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内线交易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这使得民进党和陈水扁总统的声望受到重大的打击。而总统夫人吴淑珍亦被指控收受太平洋SOGO崇光百货礼券及炒股、投资基金,已有确实的证据。
此案爆发后,许多媒体和泛蓝立委以“一妻(涉嫌贪污的总统夫人吴淑珍)、二秘(前台湾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前台湾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三师(律师林志豪、医师黄芳彦、会计师张兆顺)、四亲家(赵玉柱、简水绵、赵建铭、赵建勋)”来形容台湾领导人办公室和第一家庭在弊案和丑闻中的关键人物和利益关系。
17.国务机要费案
2006年11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结案,并起诉吴淑珍等4人。检方于起诉书内认定陈水扁涉有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嫌,但因受“中华民国”宪法第52条之

陈水扁
保障,俟其经罢免或解职之后再行诉究。
巴纽外交费侵吞案
2008年5月台巴外交金援十亿遭侵吞案爆发,陈水扁5月6日发表声明指出,“我心中坦荡,既未主导、亦未参与执行”,同日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因此案请辞获准。部分民进党员包括苏贞昌在内,对于陈水扁8年执政让民进党形象大损,认为可以由全党讨论应否退党,部分党员则持保留态度。
舆论看法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在卸任前多次表示,卸任后将成为终身的台湾志工;并且在卸任当天依约排定了许多的志工行程。不过他在卸任总统职务一小时后(当天上午10点),就因国务机要费案遭到检调机关侦办。此后陈水扁官司缠身,先后因“柔性政变”诽谤案、雷学明案而出庭应询。
由于陈水扁总统任内丑闻案众多,不少泛蓝民众据此认为陈水扁为一贪得无餍之政客;而泛绿民众则认为,许多所谓的“弊案”通常缺乏实质证据,仅仅是依据某些迹象使其内情显得可疑,虽然不能排除其可能发生,但媒体与检调的大动作使人怀疑内情并不单纯。
18.机密外交款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一审获判无罪,台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18日仍判陈水扁无罪。
陈水扁遭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给的10万美元零用金扣留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2010年6月8日判陈水扁无罪。[3] 
3卸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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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洗钱案

2008年8月13日,台周刊刊载陈水扁借由媳妇黄睿靓将巨款汇到美国,但陈

倒扁宣传
水扁随即透过律师出面否认,并声称陈家财产早已经信托,不可能汇出国外。然而2008年8月14日立法委员洪秀柱举行记者会,揭露黄睿靓在瑞士以其个人与公司名义所成立的4个帐户因有洗钱嫌疑而遭瑞士联邦检察署冻结,并主动致函台湾请求司法协助。同日下午陈水扁召开记者会道歉并坦承其历来的选举剩余款并未诚实申报,而且其妻吴淑珍暗中将他自1996年起共4次的选举结余款汇往海外帐户,他于2008年年初才首次得知此事。此话一出立刻在台湾社会引爆喧然大波并招致台湾社会舆论挞伐,特侦组检察官主动展开调查。2008年11月11日,特侦组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在五小时侦讯后,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陈水扁。2008年11月12日清晨7点,一致通过收押陈水扁,陈水扁从声押到收押的事件,连续两天攻占全世界主流媒体的头条或头标新闻。在检方的调查下,陆续追出有贪渎嫌疑的数案,其资金来源与官商授受关系也一一曝光,但陈水扁一家坚称所有资金皆是政治献金,并非贪污,迄今仍在法院审理中。收押至今曾三度绝食抗议,但均不能如他自己预告的坚持到底,检方于2009年8月4日拒绝所有被告认罪协商。
2009年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褫夺公权终身。其中国务机要费的部分被分作四案宣判,无期徒刑即为其一之判决结果。蔡守训在审判书中引用古文做道德批判,以陈身分极高为由,首创以职位高低来衡量刑期的法律见解。除国务机要费被广泛视为历史共业外,其他如龙潭购地等案皆无直接证据可证明陈水扁有罪,多位证人也皆否认陈水扁有所指示。这类以行政院体系为主体的层层审核之政策决定,一般情况下实难对特定公务员判刑。
审判期间极大的争议如:“大案并小案”,中途撤换周占春审判长,改由市长特别费案中引用宋代公使钱独特见解判马英九无罪的审判长蔡守训接手审理;及未审前羁押逾九个月,全程录音监听律师与被告之晤谈,遭质疑为“押人取供”。同时,大法官会议对于中途撤换审判长的适法性,对照以往作出法律解释所需的时间,至今却在一审宣判后仍迟迟未予解释,其中立性已遭强烈质疑。这些司法程序上的行政干预,导致马英九的哈佛指导教授孔杰荣(Jerome A. Cohen)数度撰文质疑审判的公正性。不过孔杰荣也表示,“

陈水扁
案子涉及金钱之多,令我作呕。”扁及家人犯法,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司法程序必须公平,方能令人服气。他说,扁如果提出“绝不逃亡”等保证,法官应同意解除羁押,让扁好好准备为自己辩护。孔杰荣说,关在看守所中准备应诉,“就像一只手臂被绑在背后去与人格斗,是很困难的。”
审判的结果也遭到国外媒体的质疑,经济人报称之为“司法缺失之耻”(a shame about the judicial flaws)。
除了台湾媒体关注的孔杰荣,多位海外熟悉台湾事务的重量级专家学者皆表达对台湾司法体系相当的忧虑,但未如孔杰荣一般直接对审判内容做评价。
牵连案件

国务机要费案:从2003至2005年间,总数1.44亿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中近亿去向不明;
台开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两万多张台开股票,不到一年净赚数亿,明显涉及内线交易;
高捷案:台湾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国劳工发生大暴乱而揭出大规模的官商勾结舞弊疑云;
SOGO案:陈水扁家“御医”黄芳彦被指为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代表的是吴淑珍;
ETC案: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电子收费系统,招标、建置中存在诸多疑点;
炒股案: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公权力买卖股票,中饱私囊,并与吴淑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4弊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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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进展

2011年10月13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二次金改案二审逆转,台“高院”合议庭认定陈水扁利用其实质影响力介入金控并购,遭起诉21名被告中,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从无罪改判有罪外

陈水扁
,另7名被告也遭判有罪。[4] 
检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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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证明扁侵占“外交费”?
特侦组2010年9月22日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 每次提供给“元首”的10万美元零用金,在妻吴淑珍指示下,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让出纳陈镇慧汇往在美国念书的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总计涉贪33万美元,约新台币千万元。当初检方起诉的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罪,最高可达无期徒刑,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水扁不涉及侵占,因此无罪。陈水扁昨天没有到庭聆听。同案被告还有邱义仁和高英茂,但已经分案审理,因此今天没有同时进行宣判。
合议庭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足以证明陈水扁有侵占“外交费”,包括陈水扁领取的零用金是否有剩余,以及是否流入陈致中在美国的账户,检方所提出的证据都不足以证明,因此判决陈水扁无罪。
邱毅担心

国民党民代邱毅昨日指出,他完全可以预期这个结果,也印证了当初特侦组起诉扁时,他所说的“假起诉,真放水”。说穿了这是马英九上任后姑息当时的“检察总长”陈聪明的恶果,马上任后投机地想讨好绿营,以致于迟迟不愿撤换陈聪明,当前就算要新特侦组重启调查,也只是亡羊补牢。
邱毅指出,当初特侦组在查此案时,还没有传讯陈致中,全部都是以自白为主,所以当然可以百分百预期扁在此案没事。不过,这还只是小案,他最担心的是这个月下旬的二次金改弊案,因为当初

陈水扁
特侦组也依贪污罪起诉扁,还用无期徒刑,当前这个案子判无罪了,很可能会让扁于金改弊案再判无罪或是减刑。
回顾

扁家4大案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涉买官等案,台北法院2009年9月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中新网2009年6月11日电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2009年6月11日上午二审宣判,10时50分许,判决结果正式出炉,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均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9年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陈水扁对二审结果不满 称应该判无罪
中新网2009年6月1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涉及多项司法案件,台湾高等法院2009年6月11日进行二审宣判,判处陈水扁以及吴淑珍各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3.7亿(新台币,下同);对此,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陈水扁感到“当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应该无罪”。
陈致中被判一年零二个月
陈水扁案二审上午宣判,陈水扁从一审无期徒刑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也是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被判一年零二个月,黄睿靓缓刑4年缴一千万。
裁定延押

陈水扁因扁家4大案被控贪污、洗钱,一审遭判无期徒刑,高院2010年6月11日二审改判他20年。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嘱托高院合议庭开移审庭,高院7月间裁定羁押扁3个月,

陈水扁
期限到2010年10月18日期满。
中央社报道,因羁押期满将届,高院合议庭2010年10月1日召开延押庭,陈水扁当时在庭中说,审判长曾承诺他若海外款全汇回,交保可能性很大,扁家在瑞士的现金、有价证券已全数汇回,款项数字与检方认定有差距,是因有价证券的鉴价及提前解约而有利差、亏损。
高院合议庭指出,特侦组原认定扁家海外款为2242.5万美元,但当前仅汇回1841万1586美元,仍有300多万美元巨额差距,陈水扁虽指海外款全汇回,但未提证据证明,无法证明海外帐户已全无资产留存,加上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羁押理由未消灭,裁定延押。[5] 
被判无罪

针对“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21名被告无罪。对此,国民党多位“立委”表示判决不公,拟向台“监察院”提出纠举。
据报道,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8日怒批法官周占春竟有胆识将陈水扁判无罪,她强调,周占春的判决泯灭良知,“因为跟职务没有直接关系,‘立委’不可以拿,助理就可以拿,变相鼓励全体公务人员都可以贪污”。
国民党籍“立委”锺绍和表示,马英九上台两年,台湾民众都肯定建立了清廉政治,但是这次的判决将会鼓励台当局官员们“上下其手,用亲人收贿赂”,因为相关规定没有赋予这些人职权,所以这些人无规定可管,台湾也将成为贪婪之岛、腐败之岛,他希望能将“恐龙法官”逐出台湾司法界,还给全台湾民众全新的司法体系。
他说,台湾好不容易走上司法改革,一些贪赃枉法的法官纷纷被收押判刑,周占春的行为等于走回头路,功亏一篑,得不偿失。
正式服刑

陈水扁家族涉及多起弊案,

陈水扁被从台北看守所移往台北监狱服刑
2010年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2010年12月2日下午,已经在台北看守所羁押734天的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被囚车送往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陈水扁在狱中的编号为1020。由于陈水扁的行刑累进处遇将从最低阶的第4级起算,不能听收音机、看掌上型电视,一周只有一次跟亲人面会机会。
判决结果

2010年12月7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被判服刑17年半,但由于其身上还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多个官司缠身,任何案子确定之后;陈水扁的刑期都会再起变化;何时才能假释出狱,还是充满变量。
1020是陈水扁的新编号,移监台北监狱的身影再次曝光,他理着平头、戴着眼镜,穿着受刑人衣服黑色长裤,但再度被媒体捕捉到他的身影,身边只剩一人戒护。其委任律师郑文龙前去探监,表示对于狱方安排有质疑。
报道指出,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因为涉及龙潭买官案被依贪污罪判刑,得服刑17年6个月,扣除之前羁押的714天,必须得关到2026年5月27日才能出狱,但由于陈水扁身上还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多个官司缠身,任何案子确定之后,陈水扁的刑期都会再起变化,何时才能假释出狱,还是充满变量。[6] 
“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于龙潭购地案被判刑11年、陈敏熏给款部分判刑8年、龙潭案洗钱部分判刑2年,台“高院”今天裁定应执行刑18年6个月。
台“最高法院”此前曾判决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的部分是11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000万元;陈敏熏给款案部分是8年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2010年7月判决陈水扁在龙潭案洗钱部分2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

陈水扁参加岳母头七法会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台“高院”下午裁定陈水扁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6月,并科罚金1亿5600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7] 
5各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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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拟没收房产

2010年7月15日,美国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没收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夫妇在当权 期间涉嫌以贿款购买的2栋房产。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表示,资金来源是政治献金,并未违法。
诉状上说,吴淑珍把这些贿款透过空壳公司和由其子陈致中与媳妇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帐户洗钱。这些金钱有部分被转到美国买下纽约曼哈顿和维吉尼亚州凯斯威克(Keswick)的房宅。[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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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中央

陈水扁入监服刑虽已是预料中事,但昔日同志从媒体照片看到陈水扁的身影,仍不胜唏嘘。但对于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陈淞山说要成立“救扁小组”,民进党内普遍低调,不愿多谈。针对陈水扁发监一事,民进党中央也没有主动发表声明或看法。[10] 美国政府最近几年大张旗鼓地寻求司法途径没收陈水扁[11] 家族在美国的两处房产,台湾岛内媒体和政治评论家已有诸多评论,但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王建民昨日给导报独家供稿认为,美国此举有着重大的政治战略考虑,即“明打陈水扁,暗助民进党”。全文

在美购置两豪宅
如下:“日前,美国政府大张旗鼓地寻求司法途径没收陈水扁家族在美国的两处房产,其动作之大,资料披露之详细,时机之敏感,留下许多想象空间。不论岛内媒体还是政治评论家,对此观察与分析多是隔靴搔痒,未看到问题的本质。美国此举绝非依司法途径没收扁家在美房产那么简单,而是有着重大政治战略考虑,即“明打陈水扁,暗助民进党”。
“敲蓝扶绿”
台湾检察机构侦办扁家弊案两年多,美国一直未动声色,更没有积极配合。而且涉案的陈水扁“御用”医师黄芳彦潜逃美国,美国却未通过司法途径将黄芳彦遣返台湾。为何今天,美国突然大张旗鼓地要没收扁家在美房产?显然动机不单纯。
民进党失去政权后,在国民党的主导下,两岸关系出现重大迅速改善,引起美国的高度关注甚至担忧,美国更加关注岛内政局的发展,不时对向大陆靠拢的国民党发出警告,尤其是马英九上台之初曾积极有意与大陆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的努力,在美国幕后压力下变得十分消极。另一方面,美国积极配合民进党,制造国民党“亲中疏美”或台湾“脱美入中”的舆论。美国不仅对两岸关系的快速发展保持高度警惕,而且开始有意重新扶持民进党,对抗国民党。
6控告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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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2日陈水扁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将向美国军事上诉法庭递件,计划透过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由执行长林志升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理由是:美国未依《旧金山和约》军事占领台湾。陈水扁在递美的宣告中自称“前任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总统”,他认为美国军事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在今天仍然存在,并深信本地台湾人民有权利享受美国宪法与美国法律的某些基本权利,特别是有关生命、自由、财产以及正当法律程序。主张以台湾地位未定论,否定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要求美国重新审判扁案和传他出庭,陈水扁认为如果美国政府认为他有罪,他也愿意前往美国接受美国军事法庭审判。陈水扁所引用“旧金山和约”要证明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不过,史学家认为,在“旧金山和约”之后的《中日和约》,早已明文记载台湾领土与人民属于中华民国,因此陈水扁所谓台湾主权未定论看法是站不住脚。国史馆馆长林满红指出:“中日和约第3条,就是针对台、澎财产,在中日合约生效之后,就由中华民国政府跟日本政府来处理相关事宜,在台澎地区的人民,可以依照中华民国法律,变成中华民国的国民”。中日和约在1952年签定时,虽未明文记载台湾主权的归属,但是中日和约中第10条也表明台湾、澎湖等地人民均成为中华民国国民,“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
7狱中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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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6日,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桃园医院检查出陈水扁右脑额叶有

陈水扁
过去脑缺血留下的旧痕,外界质疑台法务部门及台北监狱作法有疏失。法务部门15日表示,陈水扁脑缺血旧痕发生时间及病因仍待医疗专业判定,但当前身体并无立即危险,仍可以“在监就医”或“戒护外医(住院)”方式妥善医治,外界不应动辄以政治力要求监狱违背法律规定,擅准其保外医治。
台北监狱则说明,陈水扁当前已能自行排尿,拔掉导尿管后,需正常排尿一天,16日将观察一天并谢绝会客;17日要召集医疗小组研拟是否照射脑波,以厘清排尿障碍发生原因。至于陈水扁曾脑中风一事,典狱长方子杰表示,由于家属反应,会等他身体完全正常才出院,预计最快为18日,当前仍没有时间表。
台湾法务部门强调,陈水扁2012年四次戒护外医,均尊重扁及家属意见,同意他推荐的医师友人陪同检查及听取诊断说明。但这些陈水扁的医师友人对桃园医院及林口长庚医院医疗团队所做医疗诊断,都未表示任何意见及质疑。[12] 
2012年11月23日,台北荣总表示,陈水扁患睡眠呼吸中止症,预定24日开刀做鼻中隔手术,但考虑陈水扁仍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手术将延后。
前“北社社长”陈昭姿指出,陈水扁患重度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1个小时呼吸中止52次,医院给予呼吸辅助器但是仍不舒服,或许要借助鼻中隔手术恢复健康。
荣总表示,医疗小组共同讨论后,考虑陈水扁仍在接受抗凝血剂治疗,不适合马上手术,仍需再会诊,估计5天到7天后再评估。[13] 
8告洋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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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刊文指出,陈水扁向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告洋状,表面上虽是气很壮,但却理不直。陈水扁虽为戒护就医,但已同样达到周全医疗照顾之目的;若再以争取保外就医为说辞;实为无理取闹。
全文摘编如下: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17日前往台北荣总探视陈水扁,陈水扁抱怨马英九对其不平等之待遇,并感慨说:“宁可给中共管,也不要给马英九管。”令人遗憾的是,此话竟出自前领导人之口。
陈水扁告洋状表面上虽是气很壮,但却理不直,其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法务部门自有一套严谨审核标准,绝不能因人而异,否则何有公平正义可言?当前陈水扁虽为戒护就医,但已同样达到周全医疗照顾之目的,若再以争取保外就医为说辞,实为无理取闹。
吁请陈水扁若欲获特赦,方法无他,唯有选择勇于承担与承认于领导人任内所犯之罪行,或许也会获得宽恕与支持,至于透过外围组织力量抗议或诉求,只会徒增对立与耗费社会成本罢了[14] 。
9最赚钱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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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媒体当前报道,人在狱中的陈水扁已成为岛内史上最赚钱的囚犯,他单靠给《壹周刊》写专栏就能月入8万元(新台币,下同)。而且这份工作还可以在文章中不断爆料,左打蓝右批绿,搅乱台湾政坛。
狱中“养家”

陈水扁数月前成为《壹周刊》专栏作家时,曾经历了一番波折。媒体刊登出陈水扁在铁窗中笑纳高额稿费的漫画后,舆论一片嘘声,台北监狱随即宣布禁止陈水扁投稿。但没过两天,狱方又收回成命,改为扁的每篇稿子都需经过审查。
当前,岛内媒体揭开了陈水扁如何在狱中找到工作的真相。
陈水扁在2010年接受《壹周刊》的书面专访时,趁机在回复文书中表明想帮周刊写专栏的愿望。《壹周刊》认为,若扁愿意曝光过去8年“执政”期间的秘辛,也许读者会有兴趣,双方“一拍即合”,推出“天涯集”的专栏名称。有人揣测,这句话是取自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名句“同是天涯沦落人”,陈水扁或是想借此自况“沦落岁月”。
批蓝骂绿

陈水扁2010年12月发监服刑后,每天透过媒体掌握时事,每天最重要的功课还是笔耕不辍,出书、接受采访、写专栏,不分蓝绿大爆其料,对民进党频下指导棋,一边控诉蓝营“政治迫害”,一边提醒昔日战友,帮助他就能获深绿支持,抛开他就有身败名裂的风险。
在新近发表的文章里,陈水扁顺便摆了“四大天王”中的苏贞昌和吕秀莲一道。他说,当年红衫军围城要求他下台时,苏贞昌强烈反对,因为如果扁下台,吕秀莲就会接任。苏贞昌形容吕秀莲无论思想或行为都令人“难以预测”,一旦上位,可能对两岸关系造成“重大伤害”,并说“吕当领导人,是许多党员最害怕的事”。苏贞昌在争夺2012年“大选”党内出线权中败给了蔡英文,而且也已确定不当蔡的副手,所以,陈水扁此时落井下石,替蔡英文再踩他一脚,动机不难理解[1] 。
10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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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由于重回民进党不顺遂,不满“喝花

陈水扁用毛巾勒颈自杀未遂
酒可除罪、拼‘外交’却不能”,2013年6月2日晚间九时许在舍房浴室以毛巾勒颈企图自杀,但立即被看护救下,颈部无勒痕、身体无异状,惟情绪低落。
事发后,台中监狱也立即通知陈水扁家属,他的女儿陈幸妤2013年6月3日上午11时许,也携带大包小包父亲喜欢的食物前往探望,安抚他的情绪。2013年6月3日下午4时许,陈幸妤一脸愁容,不发一语离去。
重新申请入党不顺很郁闷
狱方人员表示,陈水扁当前因申请重新入民进党不顺利,在与民代、家属会面时就透露“郁闷”情绪,当时扁已经食欲大减、闷闷不乐,狱方即特别注意他的状况。上周六,各媒体又大幅以头条报道“立法院”三读通过“会计法第九十九条之一条文修正案”,使特别费及教授研究费除罪化,让扁更受打击。
不满机要费不能除罪
2013年6月2日晚间9时许,扁到舍房浴室洗澡,避开浴室监视器,以三条毛巾绑在一起,一头悬挂在高度约六十四公分的水龙头。他则坐在地上、斜躺双手交叉扯毛巾勒颈企图寻短,但因他发出干呕的声响,引起看护注意,立刻入内将他救下。
“你为什么想不开?”看护问他,扁虚弱无力地回答:“喝花酒都可以除罪,为什么当以机要费拼‘外交’不能除罪?”才会想以毛巾自戕,表达心中的强烈不满。
看护立刻通报中监培德医院医护人员量测血压、体温、心跳等生命征象,经检视扁除血压升高,身体无重大异状。为安抚他的情绪,中监立即联系台中荣总精神科医师林本堂在晚间11时多前往看诊,直到昨天凌晨零时多,扁情绪渐趋缓和后才离去。昨天则安排心理师、教诲师加强协谈与辅导。
羁押入狱以来四度传轻生
中监表示,扁在培德医院医疗专区治疗期间,已拟订自杀防治计划,提供全天候照护服务员及照护人员,但因扁利用浴厕监视器盲区企图自杀,因而将再调整监视器监视位置,以维护其生命安全;另也将提供扁如苗圃植栽等生命教育课程,以减轻其身心压力[1] 。
11手术切除扁桃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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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于4月被移监转送台中监狱培德院区后,其虽然并无太大情绪起伏,但却“愁容满面、郁郁寡欢”,11月还曾传出他欲用毛巾上吊自杀的消息。陈水扁因患有严重睡眠呼吸中止症,12月14日在台中市荣民总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治疗将住院一个月。
双侧扁桃腺被切除

台中荣总手术当天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陈水扁病情。院方指出,陈水扁在最近一次睡眠检查中,呼吸干扰指数达35.8,即睡眠中呼吸停止及呼吸不顺畅的次数达到平均每小时35.8次。该病症若长期持续,将可能伤及脑部等器官。
台中荣总耳鼻喉科主任表示,陈水扁14日一早进入手术室,医疗小组尊重陈水扁的意愿,由台北荣总耳鼻喉部医师陈记得主刀。一般这类患者约需住院一周,但考虑到陈水扁换药方便,可能必须住院至伤口痊愈,约需一个月,但实际住院日期还得看病情恢复决定。
尿失禁换裤十多条

陈水扁入狱5年多来,健康状况加剧恶化,除“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外,他脑部病变未获改善,反而呈“阶梯式”恶化,继口吃、手抖、走路不稳后,近来尿失禁更日益严重,一天平均要换十几条裤子。扁子陈致中忧父亲脑部萎缩,表示希望其术后能居家治疗。陈水扁13日由警力戒护,从台中监狱抵达台中荣总,轮椅上的陈水扁面无表情、两眼空洞,对外界声响没有反应。得知陈水扁住进台中荣总,部分“台独”团体成员13日下午前往台中荣总精神部院区对面声援陈水扁。陈致中说,他忧虑父脑部萎缩病变,从初期的口吃、手抖、走路重心不稳到尿失禁,每天换十几条裤子,担心病情恶化,希望台湾法务部门能让父亲返家治疗,减缓恶化、控制病情[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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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离地64公分 陈水扁用毛巾勒颈自杀未遂(图)  .人民网 [引用日期2013-06-4] .
2.  腾讯:陈水扁被押解至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2010年12月02日  .
3.  陈水扁二审再次判无罪  .
4.  陈水扁二次金改案二审被判18年 吴淑珍获刑11年  .
5.  无法证明海外巨款全汇回 陈水扁被判再延押2个月  .
6.  陈水扁被判17年半刑期或再变 狱中未忘情政治  .
7.  陈水扁涉3案合并执行18年半 罚金1亿5600万新台币  .中国新闻网 [引用日期2012-11-2] .
8.  陈水扁被判无罪岛内一片哗然(图)  .
9.  在美购置两豪宅引猜测  .
10.  陈水扁入狱服刑-网易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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